案情简介
陈某在叔叔承包的工地食堂工作,晚上九点结束营业,因催促从下午五点开始吃饭饮酒至醉酒的工友离开,发生口角,在推搡中,陈某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已取保,诉求是不起诉
辩护思路
辩护人对于陈某的涉案基本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是基于本案属于工友纠纷,被害人吕某具有较大过错,陈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或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恳请检察机关综合全案以及陈某个人和家庭情况,依法考虑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办案过程
2023-06-12 胡羽律师:
某区检察院领取《不起诉决定书》
2023-06-08 胡羽律师:
某区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
2023-04-14 胡羽律师:
某检察院签谅解书,赔偿事宜
2023-04-03 胡羽律师:
就谅解工作,与检察官和被害人电话沟通
2022-12-01 胡羽律师:
检察官王某当面沟通辩护意见,递交委托材料和书面意见
2022-11-29 胡羽律师:
撰写《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
2022-11-17 胡羽律师:
与承办王检察官沟通律师意见,申请检察机关介入和解
2022-09-22 胡羽律师:
某区人民检察院交递材料,办理案件查询手续
2022-03-31 胡羽律师:办案警官电话沟通,了解讯问笔录情况和案件进展
2022-03-31 胡羽律师:当事人电话沟通,解答取保期间一些事项的要求
2022-03-08 胡羽律师:某区派出所,向承办警官了解案情,递交委托材料,陪同陈某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接洽,了解诉求。后到省人民医院挂号就诊。
2022-03-07 胡羽律师:电话沟通,协商谅解工作计划和策略
2022-03-07 胡羽律师:撰写《谅解书》
2022-03-04 胡羽律师:接案:当事人律所沟通一小时,详细了解案情(侦查阶段当事人)。
办理结果
因被害人坚持索要赔偿二十万元的数目远远超出当事人承受能力,谅解协商工作长期陷入僵局。检察官表示基于移送审查起诉时当事人造成被害人两个轻伤的结果和量刑情节,如果不能达成谅解,就要出具短期实刑的量刑建议。律师通过一年多旷日持久、坚持不懈的多方谈判和沟通,说服承办检察官延期案件,并最终在检察官的理解、协调下,赔偿五万元,达成谅解,从而争取到了不起诉的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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