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4-01-06
庭立方:对于一方有斗殴故意,纠集三人以上找另一方进行斗殴,另一方开始没有斗殴的故意,但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产生斗殴故意并纠集多人进行互殴的情形,多数意见认为,对双方均可认定构成,但要注意区分聚众斗殴罪与正当防卫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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