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晓波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3-12-26
庭立方:规定并处或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判处主刑的同时,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判处、的犯罪分子,应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对判处的犯罪分子不宜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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