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雪峰 严选律师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时间:2013-07-29
庭立方:期间的恢复,仅指当事人诉讼期间的恢复。《》第104条规定了期间恢复的条件:
1、申请的主体。只有当事人才有权提出恢复诉讼期间的申请,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这种申请。
2、申请的理由。法定期间的耽误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所致或者具备了其他正当的理由。
3、申请的时间。应当在障碍或原因消除后的5日内提出。
4、恢复期间的申请需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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