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3-05-21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研究答复:被告人的行为互不同谋不属于,而是各个被告人分别实施的各自独立的犯罪,因此,应分案审理,不宜并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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