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3-18
庭立方: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所谓一个犯罪行为,是指基于一个罪过所实施的行为。至于该行为是故意行为还是过失行为,是确实故意行为还是概括故意行为,则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
第二,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由于行为本身有多重属性或者行为造成了多个结果,使得一行为在形式上活外观上同时符合规定的数个犯罪的特征。这里所说数罪是指刑法规定的不同种罪名。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对想象竞合犯,应采取“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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