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3-03-12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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