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军 严选律师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2013-02-20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一百零八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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