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3-01-21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涉外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在押的外国籍被告人享有与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与其监护人、近亲属会见、通信,以及请求人民法院提供翻译的权利。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暴力犯罪
#死刑复核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环境资源犯罪
#控告案件
2024/06/03 09:30
2024/06/03 09:29
2024/05/31 15:28
2024/05/30 15:10
2024/05/30 09:55
2024/05/29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