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凤阳 严选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发布时间:2013-01-18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 再审案件依照第二审程序经过重新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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