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磊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中山市
发布时间:2013-01-11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也可以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通知可以采用简便方式,但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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