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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中内幕信息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2-09-07

  庭立方: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内幕信息”具体指:(一)《证券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所列的重大事件,即: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到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于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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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立方: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内幕信息”具体指:(一)《证券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所列的重大事件,即: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到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于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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