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明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08-30
庭立方:根据答: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都是国家机关工人人员;(2)犯罪客体相同,都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3)客观上都是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二者区别在于:前者是;后者是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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