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12-08-22
庭立方:根据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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