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权 严选律师
广西万恒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发布时间:2012-08-21
庭立方:根据第二十六条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关于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处罚原则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所谓“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中,起组织、领导、策划、指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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