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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2-08-02

庭立方:根据刑事诉讼法,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由于搜查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隐私权等,因此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搜查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搜查须由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2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但搜查结束后搜查人员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3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并且对被搜查人或其家属说明阻碍、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5搜查的进行,为了防止被搜查人逃跑或者转移、销毁被搜查的物品,必要时可以在被搜查的场所周围设置武装警戒或者封锁通道,以保证搜查的顺利进行搜查应当全面、细致、及时,并应根据不同的搜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搜查方法;并应注意保护公私财物。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拍照或者录像。

●关联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134136138条;

    公安部《规定》第205209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7518018218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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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搜查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搜查须由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2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但搜查结束后搜查人员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3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并且对被搜查人或其家属说明阻碍、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5搜查的进行,为了防止被搜查人逃跑或者转移、销毁被搜查的物品,必要时可以在被搜查的场所周围设置武装警戒或者封锁通道,以保证搜查的顺利进行搜查应当全面、细致、及时,并应根据不同的搜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搜查方法;并应注意保护公私财物。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拍照或者录像。

●关联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134136138条;

    公安部《规定》第2052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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