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1-12-12
刑事案件共分三大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2007年新《律师法》实施后,规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阅卷,可以对案件整个事实和证据有充分全面的了解,并且可以向法院提交辩护人的意见,里律师的身份也被称之为辩护人,而不再仅仅是“法律帮助人”。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事实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个不起诉的决定实际上是带有司法裁决性质的法律文书。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的关于不具有起诉条件的辩护应属于一种无罪辩护。
常规的无罪辩护发生在法庭审理阶段。法院宣判无罪,无罪辩护即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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