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11-07
庭立方解答:
他的行为属于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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