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权峰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1-08-26
已经坐牢了,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审:(一)原审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二)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三)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对案件公正性的影响。
审判监督提起有如下几种方式:(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委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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