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46017.html的明文规定
四川网:本罪重点在于打击非法摘取他人器官的行为,包含三种行为模式:
(一)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的。此处本人应理解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因为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器官捐献人的人身健康权,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均无权作出处分其器官的决定。
(二)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的,此处即使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害人同意,此承诺也无效,仍然成立犯罪。
(三)强迫、欺骗他人摘取器官的。该处从绝对有利于保护捐献者人身健康权考虑,强迫应作广义理解,即使被害人无法抗拒、丧失反抗能力、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均应认定为强迫。
以上三种行为模式,依据其对被害人的侵害程度,依照或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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