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 严选律师
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8-31
四川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或抢走公私财物的。使用药物麻醉等特殊手段,致人昏迷,伤害人身,进行抢劫的。
注意: 1、有现场的案件保护案件现场,有公安机关派员勘察现场;2、作案人的体貌特征;3、被抢物品的详细情况(发票、特征、价值等);4、就医后的医疗机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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