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跃 严选律师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中刑网律师为您解答:
有些放火案件,从表面上看,是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价值较小的财物,实际上是以衣服、家具、农具等作为引火物,意图通过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引起上述重大公私财物的燃烧。这种情况应以论处。因此,在认定放火罪时,要注意发火物、引火物和目的物即放火行为的侵害对象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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