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述洪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信用卡,信用卡,,量刑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该行为不构成,而是构成。以往的观点认为应该定信用卡诈骗罪,但后来学界观点变了,因为“机器不能被骗”,只能被盗,这种取钱行为其实是在盗窃银行的财产,因此应该定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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