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信用证诈骗罪其他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2011-07-13

    主要是指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况。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开证人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制造一些隐蔽性的条款,从而具有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的信用证,如规定船公司、船名、装船日期、起运港、目的港、验货人、品质证书、商检方式等需待开证人通知或同意的信用证。如国内某公司收到以其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一张,规定中方必须先付25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货款为4100万元,货款在买方签署质量检验证明后支付。但外方收到保证金后,一直未派人验货,致使信用证过期,中方损失惨重。开立“软条款”信用证时,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将来利用该信用证进行诈骗的目的。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开立之后并加以使用的,才是本行为的完整方式,仅有开立行为而无使用行为的,可视作本罪的预备。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信用证诈骗罪其他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2011-07-13

    主要是指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况。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开证人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制造一些隐蔽性的条款,从而具有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的信用证,如规定船公司、船名、装船日期、起运港、目的港、验货人、品质证书、商检方式等需待开证人通知或同意的信用证。如国内某公司收到以其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一张,规定中方必须先付25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货款为4100万元,货款在买方签署质量检验证明后支付。但外方收到保证金后,一直未派人验货,致使信用证过期,中方损失惨重。开立“软条款”信用证时,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将来利用该信用证进行诈骗的目的。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开立之后并加以使用的,才是本行为的完整方式,仅有开立行为而无使用行为的,可视作本罪的预备。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