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检察机关只起诉了中的自然人而未起诉被告单位的?应有比较确凿的证据证实单位实施了犯罪,法院可以根据控辩任何一方的建议或申请决定延期审理,并商请检察机关补充起诉被告单位。如果检察机关不同意补充起诉的,法院应当继续对已经起诉的被告人进行审理,并在判决书中“经审理查明”的事项内说明被告人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对其适用单位犯罪的罪名及其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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