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华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区别两者的标准是看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犯罪分子使用的危险方法伤人,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www.scxsls.com/article_469.html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www.scxsls.com/article_188.html
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的通知www.scxsls.com/article_1676.html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
www.scxsls.com/article_587.html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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