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纯律 严选律师
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
发布时间:2023-10-25
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法律分析
判刑罚金配偶不需要承担。判刑罚金仅由自己承担。罚金同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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