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9-14
跑分用户会大量收购或者借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跑分业务,此时司法机关认为该行为属于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即因欠缺合法依据而持有他人的信用卡,数量较大的那么就认定
【法律分析】
1.若事先知情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的,还提供“跑分”等业务,那么在审理中就会认定和诈骗的
2.有些平台或者跑分用户为防止单一收款账户遭到封禁,会大量收购或者借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跑分业务,此时司法机关认为该行为属于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即因欠缺合法依据而持有他人的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司法解释规定5张以上)那么就认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司法解释规定十张以上);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司法解释规定五张以上);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3.若事先不知情未参与上游犯罪,但事后明知是诈骗等犯罪的赃款,而提供“跑分”业务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暴力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
2024/06/04 11:54
2024/06/04 11:54
2024/06/04 11:51
2024/06/04 11:45
2024/06/04 11:36
2024/06/04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