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磊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中山市
发布时间:2023-09-13
俗话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那是针对合法公民的说法,犯罪者在某些相应权利是被法律剥夺的,但是即使如此,犯罪者也是有着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的,比如说,减刑以及的权利,那么,逮捕了还可以取保吗?
【法律分析】
被逮捕后,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1)如果逮捕后羁押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
(2)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的,应当办理监视居住,而不是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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