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9-04
案卷移交到检察院,律师就可以阅卷了。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分析】
一般逮捕后2个月内到检察院可以看卷宗,检察院下达批准逮捕书后,案卷随同该书返回公安再侦查两个月,然后再由公安机关随同案卷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已经收到逮捕通知书,被扣押的物品现还在公安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5/23 11:23
2024/05/23 09:37
2024/05/22 21:29
2024/05/22 20:02
2024/05/22 17:44
2024/05/22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