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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是怎么罚款?

发布时间:2023-07-20

偷税漏税行为在我国被视为严重的财务犯罪行为,对于涉及的违法事实和数额,税务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计算,并依法处以罚款、追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等处罚措施。罚款金额一般是应纳税款的1倍至5倍不等。

【法律解析】

偷税漏税是指企业或个人故意隐瞒、谎报应纳税款和计税价格或者其他与计税有关的重要事项,从而不支付、少缴税款,或者退税超过应退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存在法律风险和诚信问题,更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将其视为一种严重的财务犯罪行为。税务部门通过如多年经营情况、存货、出入账记录、市场定位、竞争关系、经济效益等方式的监管,会对涉案人员和公司的涉案行为逐一进行核实,根据具体受益数额、触犯条款、恶意性、履行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计算。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偷税、骗税、逃税等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使用罚款、追缴应纳税款、加收滞纳金、责令改正等处罚措施。其中,罚款一般是应纳税款的1倍至5倍不等。除此之外,还存在加倍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制裁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税务部门的惩罚措施旨在保障国家财政稳定和税收秩序,并让有关企业或个人明确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同时也需要提醒大家,除了遵守基本的法律规定以外,企业和个人在开展实际经济活动时,更要注重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诚信的商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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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是指企业或个人故意隐瞒、谎报应纳税款和计税价格或者其他与计税有关的重要事项,从而不支付、少缴税款,或者退税超过应退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存在法律风险和诚信问题,更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将其视为一种严重的财务犯罪行为。税务部门通过如多年经营情况、存货、出入账记录、市场定位、竞争关系、经济效益等方式的监管,会对涉案人员和公司的涉案行为逐一进行核实,根据具体受益数额、触犯条款、恶意性、履行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计算。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偷税、骗税、逃税等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使用罚款、追缴应纳税款、加收滞纳金、责令改正等处罚措施。其中,罚款一般是应纳税款的1倍至5倍不等。除此之外,还存在加倍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制裁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税务部门的惩罚措施旨在保障国家财政稳定和税收秩序,并让有关企业或个人明确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同时也需要提醒大家,除了遵守基本的法律规定以外,企业和个人在开展实际经济活动时,更要注重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诚信的商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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