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镜祥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7-06
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有律师对进行,在补充侦查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为法律并没有限定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机。那么,在侦查的过程中出现补充侦查时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解析】
补充侦查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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