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俞 严选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瀛动力刑辩团队
江苏省盐城市
发布时间:2023-05-29
冒充警察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冒充警察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
【法律分析】
冒充警察是一种违法行为,被视为“非法行使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假冒、诈骗、恶意扰乱社会秩序等手段冒充警察、士兵、武警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冒充警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规定,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以假冒、变卖、毁损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冒充警察从事了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则可能构成其他相关罪名,如敲诈勒索、抢劫等。总之,冒充警察是一种非法行为,会被依法惩处,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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