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3-04-04
非法集资是一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其犯罪主体一般是集资者和组织者。那么,如果一个人只是参与非法集资,并且自身也成为了受害者,那么他是否有罪呢?
【律师解答】
没有法律责任
如果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或不是非法集资活动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纯属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
如果不能追缴非法集资款,那么受害人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九十二条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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