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 严选律师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答:所谓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是指致多人伤亡的;或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等。
更多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相关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5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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