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2-01-11
据《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显示,醉驾不起诉的数值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150mg/100ml以下。超过该数值则会按照醉驾从重处理的情节判刑。
醉驾180以下但超过150的,除了满足以下条件外,否则是不能免诉松的。
1、挪车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目的只是为了挪车位,并不是到道路上行驶,并且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2、特殊情况:遇到突发、紧急的事情需要驾驶机动车,并且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3、主动放弃驾驶:醉酒驾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继续驾驶,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隔时醉驾:饮酒后将车停到饭店门口,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的。
5、尚未驶出:驾驶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车尚未驶出时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醉酒驾驶的情况下,被醉驾的追尾,即便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较低,发生交通事故,追尾方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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