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1-10-08
律师解答:
首先,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其次,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的、紧迫的危险。如果不法侵害人已经失去侵害能力或者放弃侵害的,则不属于正在进行的情形。第三,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不可以对与不法侵害行为无关的其他人进行防卫。最后,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法律依据:
《》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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