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08-05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那么,根据我国规定谁可以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律师解答: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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