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述洪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12-04
我们知道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技术的普及,有些人不经利用网络平台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 那么,利用网络进行诽谤的达到什么程度才算犯罪,网络侮辱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关于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侮辱诽谤司法解释做了具体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我们可知对于利用网络平台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在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时已触犯刑法,达到立案标准。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网络侮辱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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