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述洪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6-10-26
仅供述自己参与传销,未供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坦白
观点来源:(2015)扬邗刑初字第00459号
裁判观点:对于被告人胡某甲提出的其系自首的辩解意见,因其在2014年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时,仅提及自己参与传销的情况,并未供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成立要件,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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