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4-10-14
醉酒驾车肇事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是间接故意还是过失,具有一定的模糊性,难以从第一次碰撞事故的客观情况作出结论性的判断。因此,认定此类犯罪的罪过形式,应当坚持主观支配客观、客观反映主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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