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科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4-08-18
事务所: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四个月至六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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